一、法規依據: 空氣污染防制法 (環境部 107/08/01 修正公佈)
二、檢測方法及程序:
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 (環境部 109/3/27 公告)
三、檢驗前置作業:
檢驗前置作業說明檔案
檢測作業流程
檢測作業流程-文字說明
證件查驗(行照、原廠證件、到檢通知)
車況檢點
- 檢查車輛引擎號碼與行車執照是否一致。
- 量測機油是否位於機油量尺上下限刻度之間。
- 冷卻水(主副水箱)水位是否符合原廠規定。
- 底盤是否有漏油、漏水或漏氣現象。
- 排氣管是否有破損或第二排出口。
- 引擎各種驅動皮帶是否有龜裂或緊度異常。
- 駕駛室內各儀表、指示燈及電瓶狀況是否異常。
- 現場發動引擎是否有產生異音或其他異常狀況。
車籍資料輸入:車牌號碼、出廠日期、車輛廠牌及型式、引擎號碼及型式、排氣量。
車輛檢測準備:車輛導正、鏈條固定、放置擋輪磚、放置採樣管、連接轉速計。
無法執行全負載定轉速檢驗。
全負載定轉速檢驗:最大功率轉速之100%±50rpm。
馬力不足退驗4小時後才可複驗。
無負載急加速排煙檢驗。
轉速不足退驗。
轉速超過最大功率轉速130%退驗。
測試完成。